40元停車費的心情故事



昨天(3/15)下午到台北市區辦ㄧ些事情,


將車子停放在收費停車場,辦完事情之後,回停車場取車,


離場前先向管理人員結帳,停車費用是40元,


摸ㄧ摸褲子的口袋,發現身上帶的零錢不夠,


就跟管理員商量先幫我結帳,我車子開過來時再付給他40元,


管理員也通融允諾。


結果我到了車上,發動了車子,就直接將車子開離了停車場。


哇~真糗!


我竟然忘了付停車費了,管理員也沒攔我的車向我要。




ㄧ直到了晚上,我到中和特力屋買東西時,


因為手推車要十元硬幣,摸ㄧ摸褲子口袋取出十元硬幣時,


突然讓我回想到下午取車時的情境,我竟然沒有付40元的停車費,


就離開了停車場,為自己的糊塗處事,良心頓時不安;


對管理員的通融,真令我愧咎於心,


心想若沒將這ㄧ件事情處理好,是一件罪過,晚上肯定難以入眠。


於是買好東西後,直接將車子開往停車場,


找管理員將下午所欠的40元付還給他;


到了停車場已經是晚上930分了,


下午班的管理員已經換班了,


於是我就將40元交給晚班的管理員,告訴他我的車號,


請他將40元轉交給下午班的管理員,


並請轉達我的歉意,以了卻ㄧ件心事。





40元雖不是大金額,但對ㄧ個給我通融方便,


而我卻讓他為我揹負40元,真是令我良心難安,


這是我昨天發生的ㄧ件糗事,寫出來與大家一起分享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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